巴黎经历的惨案,国际舆论都已通过声明、行动,对受害方予以了最大限度的同情,对罹难者给予了深切哀悼,对恐施暴者予以了道义上最严厉的谴责,是与非的结论是明显的、清晰的。
这场灾难,也搅动了国际舆论界。各种声音不一而足。分析、评说这一重大国际事件十分正常,其中大多舆论对恐怖行为予以声讨、谴责,对受害方表达同情,都在情理和意料之中。的确,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今天世界的毒瘤,它所危害的不仅仅是法国等西方国家,受害更深的是传统的伊斯兰地区。
这些地区死于非命的无辜人民,人数远远超过了西方国家。宗教极端和任何类型的极端主义一样,是人类需要共同消除的隐患。然而考察舆论的反应,涉及到事件的政治肇因、袭击者的身份、其犯杀戮动机与观念形成等一系列深层次的政治、宗教、文化、历史问题,我们惊讶地发现人们则情绪大于理性,偏见压倒睿智,印象取代了思考,残缺信息取代了客观事实。
这一点国内舆论尤为突出,网络与新媒体则具有代表性。许多言论完全忽略了法国恐怖案背后的现实与历史肇因,忘记了系统性、专业性知识在关键问题判断中的重要性。其中,不难发现舆论的背后从肇事者到围观者存在着许多认知与逻辑上的错位现象,更有浊浪滔天的言语暴力。譬如,将ISIS与伊斯兰划等号,将恐怖分子与穆斯林群体划等号,将中国回族等其它穆斯林与恐怖分子划等号;将歪曲了的中国历史,与外国的历史联系起来,来丑化、妖魔化伊斯兰。
其实如果了解阿拉伯-伊斯兰历史,就不难发现IS对伊斯兰教义和传统的背离;如果读过《古兰经》,也不难发现IS对经典的背叛;如果了解伊斯兰教义禁止无故杀人,也不难界定ISIS的杀戮性质;对照伊斯兰教法,可以看出ISIS对它的彻底颠覆。人们认知的错位在于:既不了解恐怖分子,也不理解法国文化,更不理解穆斯林和伊斯兰教义教法。
少数人对华夏民族中信仰伊斯兰的穆斯林民族同胞,尤其回族满腹狐疑、恶言相向。误解与恐慌,谣言与煽动,一哄而上,一些不读书又懒于思考的人,干脆仅凭自己道听途说而来的碎片化知识判断形势、定义世界,对自己最不熟悉的宗教领域信口开河,轻率地把罪恶归因于某一特定宗教而不是号称信仰宗教的少数人。把“恐怖分子是穆斯林”认知为“穆斯林是恐怖分子”,把《古兰经》中提到的“卡菲尔”认定就是指所有非穆斯林,而且主动对号入座。在这里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世界穆斯林领袖们致ISIS首领公开信》依据教义和教法重申的伊斯兰观点:
第9条,在伊斯兰中,宣告别人是非穆斯林是被禁止的,除非他(或她)公开宣称自己不信仰伊斯兰。
第13条,在伊斯兰中,强迫他人皈依是被禁止的。
第14条,在伊斯兰中,否认女性的权利是被禁止的。
16条,在伊斯兰中,在不遵循保障正义与仁慈的正确程序的情况下执行刑罚是被禁止的。
不难看出,就以是否为穆斯林而言,判断也是非常谨慎。“除非本人公开宣称”是重要条件,而且“非穆斯林”又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卡菲尔”(不信道者)又是其中的少数。世界许多伊斯兰学者毫不犹豫地认定,多数的中国人,不属于不信道者。因为他们心中有敬畏,不然汉语中为什么有那么多与“天”有关的词汇:天启、天命、天经、天谴、天道、天网,不一而足。
由此可见。ISIS打着伊斯兰旗号“替天行道”的居心实际是为了通过绑架伊斯兰来寻求自己的合法性,当全世界的穆斯林主动与它切割的时候,他们不就成了孤家寡人,其乌托邦计划不就泡汤了么?倘若我们非要把ISIS当做伊斯兰的代表而把它和伊斯兰加以捆绑,自己站队到“不信道者”的行列,其实正中了ISIS的下怀。
当一个拥有近17亿人口,包含57个伊斯兰国家,分布于全球的伊斯兰世界被推到中国的对立面,什么人会暗自窃喜呢?误解、扭曲事实、判断错误是一方面,倘若由于误判而危及国家战略,更会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
要知道一带一路沿线有三分之二的区域是属于伊斯兰国家。所以那种轻率认为伊斯兰教义出了问题,提出要伊斯兰进行“宗教改革”的言论,实际是非常轻浮的。因为有调查显示,除少数人外,绝大多数的穆斯林认为伊斯兰世界现存的问题除了外部因素,是穆斯林自身的问题,而非伊斯兰教义的问题,这一点似乎出乎非穆斯林的意料。
所有这些舆论泡沫,不仅产生了疏离族群、制造隔阂、猜忌,增加仇恨的效果,而且一旦上升为团体、族群的行为,就会给国家正在实施的一带一路战略蒙上阴影,甚至带来重大干扰。如果以这样的思维参与国际合作与跨文化交流,同样会贻笑大方。其实,我们就连本土传统文化中的儒释道也所知甚少,更遑论三大一神教。缺乏历史观、文明观、辩证观,不仅会使我们的舆论产生混乱,会使人们的思想产生混乱,更有可能撕裂我们的中华民族。
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来看,其实早在《查理周刊》事件之后,世界就应该有一些进一步的深入思考。在坚定不移携手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顺应全球一体化大势,从战略上积极调整理念与政策其实是非必要的。和伊斯兰世界一样,中国也有深受殖民主义伤害的不堪记忆,也有维护主权的利益诉求。所以共同的命运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和利益链。
从传播战略的角度看,为什么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西方许多媒体在对《查理周刊》同行表示哀悼、同情外,都表示了对其周刊挑衅宗教神圣性的行为的不认可?这说明,法国人的错位在于固执地用自己的价值观处理危机,依照自己的价值观来“自由地”行事。譬如,冲突是否是不可避免的?无端的挑衅有没有意义?有没有必要一方面把本来源于“地方性知识”的“言论自由”加以绝对化,而且上升为普遍性知识和伦理?同时,另一方面又无视另一种“禁止亵渎神圣”的“地方性知识”,并拒绝它成为普遍性知识和伦理?同为西方国家,为何有些国家对挑衅性言论就有一定约束,而有的国家则加以鼓励?一些宗教极端主义者会不会以此为由趁势而起,号令天下而乱中坐大?有些西方国家“用自己的合法性去挑战别人的合法性”,不断挑衅亵渎宗教的神圣性,在全球化的今天必要性究竟有多大?悲剧发生在一地,但教训是全球的。在这一方面,中国的管理理念”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不能不说是尤其明显合理性的理念。
新世纪以来,法国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激化了业已存在的矛盾,从头巾、查理周刊、到猪肉,恐怖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些矛盾,起而号令天下。
透过这场舆论,可以发现全球化背景下已经开启一带一路建设大幕的中国民众,还缺少一些必要的准备,比如说对内如何了解包容国内不同民族的亚文化,对外培养国际化眼光、跨文化思维、世界公民意识;学习、理解、读懂他者文化,接纳多元文明等。(在这里顺便推荐一本美国学者约翰.L.埃斯波西托和达丽亚.莫格海德基于盖洛普调查写成的书《谁代表伊斯兰讲话:十几亿穆斯林的真实想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晏琼英、王宇洁、李维建译)
国民的文明素养,将不但决定我们的认知,我们的表达,也决定着我们能走多远。
原载于 澎湃—思想市场,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8557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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