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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通知公告
2020-09-23 15:52:57 来源:本站原创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18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长:张金超

副组长:闰明涛  佟丞

 员:闫芹芹、王力竞、王美、马京、张海磊、兰兴旺、吴智磊

学生转专业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长:石志红

副组长:庞秀言

 员:李立军、梁淑轩、白利斌、翟永清、郭嘉欣、王恬、王紫寒、乔亚飞、程昕煜、王蕊。

二、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符合退学条件的;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三、接收计划

专业

专业人数

接收计划

化学

109

10

材料化学

50

5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0

5

环境科学

48

5

环境工程

48

5

四、录取规则

按转专业学生前两学年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转专业学生前两学年的总评成绩为该生在该专业前两学年的必修课的平均成绩。

五、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将学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学院内公布。

2.学院于9月25日前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

3.学生院内转专业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自行从通知中下载)并交学院。

4.学院根据院内转专业录取规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9日17:00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学院上报材料说明》、《院内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9月底前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化学院环境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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