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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01:12:03 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2016年3月31日晚七点半,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蔡守秋先生莅临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在学术报告厅为做了题为《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社会的法学理论》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主持,赵金龙教授、马洪超副教授、刘广明副教授参加报告会,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聆听了报告。

        首先,蔡老师介绍了关于调整论的基本研究成果,其次详细解说了调整论的四个基本观点,包括:法律人是作为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总和的人;个人主要通过其行为建立和变革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每个人只能通过自身与其他人的关系和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中求生存、求发展、求利益、求幸福;法律可以创制新的行为规则、权利、义务、法律制度,形成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新的调整机制,以建设、促进和保障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在讲座中,蔡教授还就同学们的困惑进行了详细解答。此次讲座,蔡教授深厚的学术理论,缜密的学术逻辑,严谨的学术态度以及前沿的学术观点给在座的同学留下了深刻印象,相信会对培育同学们的法律思维与逻辑产生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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