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中心简讯 » 正文

我中心申报的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获得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备案

发布时间: 2017-07-02 18:52: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摘要: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教外司综【2017】1377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教外司综【2017】1377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的通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决定对中心申报的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予以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年。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将加强对备案研究中心的联系和指导,并通过课题支持备案研究中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咨政服务。

  2017年3月,河北省教育厅组织10所高校申报了20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专家审核,对河北省7所高校的11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予以备案。

  我中心申报的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将按照有关要求,推进内涵建设,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依托,以咨政服务为宗旨,全面服务国家和地方对外战略需求。

 

  

附件1:通知.pdf